有句英文的俗諺說:狗是人類最好的朋友。老葉家裡也養著幾條狗,雖不至於把他們當作心肝寶貝,但總認為他們是家裡的成員之一,雖然家中成員也常常嫌他們太吵、只會製造垃圾,但說到要拋棄他們是全票通過的絕對不幹,更別提要聞其聲而食其肉了。
世界上有很多吃香肉的民族,不過歐洲跟美國人總認為吃香肉是野蠻而不人道(狗道?)的。1912年挪威探險家Roald Amundsen在他的首次南極探索中,由於攜帶的糧食不夠,不得不吃了拖雪橇的狗。Roald說香肉還不錯吃,但也強調要吃自己的狗實在是非常難過的決定。
撇開現代人把狗當作心肝寶貝般疼,還因為這樣造成這幾年獸醫大熱門不說,我們的老祖宗是否也會把狗當食物呢?最近的考古發現顯示了,美洲的原住民吃香肉的歷史,遠在九千年前就開始了。
奧克拉荷馬州立大學的研究團隊,分析了在德州洞穴裡的九千年前的人類糞便(好一坨老大便,不過當然早就不臭了),在裡面發現了狗的枕骨髁(the occipital condyle,位於頭後方靠近脊椎第一節的骨頭,如圖。髁音科)。
圖片來源:Science Now |
驚訝嗎?其實應該還好,畢竟我們的老祖宗是靠狩獵/採集為生,在食物短缺的時候,把腦筋動到來福身上也不是太奇怪的事;畢竟把狗狗當心肝寶貝的歷史應該也不算太久,還是自己的肚子填飽最重要,不是嗎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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